《溫州市極端災害性天氣防范應對工作規則(試行)》政策解讀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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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制定背景 去年河南鄭州“7.20”特大暴雨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引起了全社會廣泛關注。年初,國務院調查組正式公布了《河南鄭州“7.20”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》,總結事故深刻教訓,提出措施建議,對我市做好防汛救災各項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。為彌補我市在應對極端災害性天氣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,健全完善我市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工作體系,切實提升極端災害性天氣防范應對能力,市應急管理局以問題為導向,結合溫州防汛防臺工作實際,制定了《溫州市極端災害性天氣防范應對工作規則(試行)》。 二、主要內容 《工作規則》按照“預防準備、監測預警、應急響應、搶險救災、保障措施”五個階段,制定防范應對工作規則,規范災害性天氣應對流程。 第一章為總則,共4條具體規定,明確了《工作規則》的制定依據、適用范圍、原則、職責分工等。 第二章為預防準備,共5條具體規定,對責任制落實、隱患排查治理、預案編制、演練宣傳、物資隊伍等工作提出要求。 第三章為監測預警,共4條具體規定,對監測預報預警工作職責、識別判定、監測預報能力和預警發布等工作提出要求。 第四章為應急響應,共8條具體規定,對臺風、暴雨、暴雪、大風、高溫、雷電、冰雹、大霧、道路結冰、低溫、寒潮、風暴潮等達到極端災害性天氣時,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如何落實防范應對工作提出要求。 第五章為搶險救災,共7條具體規定,對受災單位應對、屬地應對、部門職責、救援隊伍、“五斷”搶險、信息報告和發布等工作提出要求。 第六章為保障措施,共5條具體規定,明確了極端災害性天氣防范應對工作紀律、獎懲措施和支持保障工作。 三、適用范圍 本工作導則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極端災害性天氣防范應對工作。 本工作規則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。 四、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:溫州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:金建川 889663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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